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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对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的判断标准)

100人浏览   2024-11-19 08:53:23


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作节奏的加快和劳动者对法律意识的提升,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案件呈多发态势。而每次工亡事故,劳资双方都很难顺畅处理,要么企业不承认不配合,要么员工家属不闹上几次都结束不了,狮子大口开或者因为是否认定工伤的争议而对簿公堂。

判断标准

对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的判断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视为工伤的两类情形:

四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

【五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要件全部符合的猝死案件,才可以视为工伤,反之不能认定工伤。

因此,“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前提条件是该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若是下班之后发生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即使疾病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工作原因,原则上亦不能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疾病,即使该疾病产生原因不是工作原因,而可能是职工个人身体的原因,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治疗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有些情况即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感到身体不适回家休息后突发疾病死亡,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示例

【非工伤】张某三在工作时候发现自己头晕不适,遂请假回家休息,在家时突发疾病死亡。

【工 伤】张某三在工作时候感到身体不适,同事遂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工 伤】张某三在单位食堂就餐时突发疾病,感到身体不适,同事遂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工 伤】张某三在家加班时突发疾病,感到身体不适,家人遂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工 伤】张某三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兴趣活动时突发疾病,感到身体不适,同事遂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工 伤】张某三在出差外地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感到身体不适,同事遂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不慎发生意外,第一时间保证就医,针对不同情况,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亡)认定;对于企业来说,劳动者入职后一定要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的义务,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这样既保证的劳动者的权力,也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损失,更减少了日后发生争议时产生的诉累,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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