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省重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登上了热搜,搞得四川省相关部门不得不出面回应。
一部《管理办法》为何能引发如此大的热议?问题出在一个修订过的条款上。在2019年的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中有这么一段表述。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
该表述明确了进行生育登记的必须是“夫妻”,也就是已婚夫妇。新的《管理办法》将从2月15日起实施,新的表述如下。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的主体由“夫妻”变成了“生育子女的公民”,换言之,不论是否结婚,只要女性怀孕后准备诞下孩童就要至相关部门进行生育登记。
法条变化触及到了不少人的神经,有人将其解读为四川省鼓励非婚生育便引发了人们的热议。1月30日晚间四川省卫健委对此做出了回应,当地卫健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办法》中提到的“生育登记”不是人们以为的“上户口”,登记是为了向群众宣传有哪些权利、义务,对社会的生育状况进行了解,和“给新生儿上户口”是两个概念。
四川卫健委的答复是对的,工作人员没有打马虎眼。事实上负责“上户口”的是派出所,也就是公安部门,而生育登记则由卫健委等部门负责,两件事情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口子出去的,当然不能混为一谈喽。
人们为何会将“生育登记”与“上户口”联系在一起呢?究其原因是现实中非婚生子女落户存在困难。
很长一段时间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要求无法取得合法身份,直到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相关规定后问题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不过,实际操作中非婚生子女想要落户依然不容易,当亲生父母不愿配合时往往很难把这个事情办下来。
当看到四川省新政策里规定没有结婚的人也要进行生育登记时自然就和非婚生子女的落户问题联系到了一起。
与此同时,婚前生育在人们心里属于不太好的行为,如果落户政策真的改变了不就有那么点鼓励未婚生育的意思了吗?人们担心这会冲击公序良俗的传统观念。
经过四川卫健委的解释后我们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乌龙,但我却由衷希望这不是乌龙,制度上能够让非婚生子女享受落户便利就好了。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全年出生人口仅为956万人,死亡人口为1041万人。换言之,2022年年底的中国人口总数相比于2021年年底少了85万人,这是61年来我国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
导致中国人“越来越少”的主要原因是新生儿数量急剧下滑,956万新生儿数量不仅跌破了1000万大关,相比于2016年的1786万人生育高峰下滑了46%。
年轻人的生育意愿下降是导致人口净增加为负、年龄结构逐步趋于不合理的最重要因素。
这两年为了提高生育率出台了不少政策。
国家层面上从“单独二胎”到“全面二胎”再到“放开三胎”;地方层面上不少地区给假又给钱,如济南将给新出生的二胎和三胎家庭每月发放600元直到孩子年满三周岁,宁陕县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补助。
为了鼓励大家生孩子,各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但坏消息是人口一旦出现负增长是很难扭转过来的,政策只能延缓人口下降的速度,以时间换空间等待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个人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人口问题就是经济问题,最终还可能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哪怕再难也要去做,不能坐以待毙。
为育龄妇女创造更好的生育条件,提高生育意愿是政策的着力点,是不是婚生子女不应成为享受政策的门槛。
现有政策并未禁止未婚先育,但正如前面说过的生下来以后会面临诸如非婚生子女落户难等诸多问题,有的女性不愿意结婚但希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可由于政策上的种种限制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想法,宁可不生。
即使不鼓励结婚前就生育也不应该区别对待。因此,我认为未来至少要在两个方面做出改变。
第一,非婚生子女的落户难问题一定要解决。只要提供新生儿与母亲之间关系(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据就能落户,保障孩子今后的上学、医保等待遇,
第二,让未婚单身母亲享受该有的福利待遇。比如,生育后可以休生育假,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等。
虽然四川修订的《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了生育登记的主体,没有提到我上面说的两点建议,但我相信这是一个前奏,将来一定会逐步出台针对非婚生子女的保障措施,而不是抱着固有观念停滞不前。
希望四川或者其他地方能够先行先试,步子迈得再大一点。
部分无法接受婚前生育的朋友要转变思路了,保护女性的生育权、维护非婚生子女的正当利益是提升生育意愿、增加新出生人口的关键举措,固有传统先放一放,人口问题才是重中之重,绝不能受到陈旧、保守思想的阻碍。
可能绝大多数不支持这方面改革的是上了年纪的退休人员,一时半会无法摒弃老思想。这说明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建议想想自己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其实是现在的工作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当缴费人数逐渐变少导致养老基金入不敷出时会发生什么呢?最好的结果是每年养老金不再上调,最差的结局是领取的金额变少、甚至因没有足够的劳动力缴费而无法正常发放。
当个人切身利益遭受损失后我相信再保守的观念都会发生变化,与其如此不如主动转变思路,对与未婚生子女有关事情宽容一些,既是为国家经济考量也是在为自己谋利。